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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有两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他一直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为借口拒绝支付工资。入职时,与员工协商的工资为基本工资+佣金。但在签署合同时,只写了最低基本工资。对不起,这样的话,我们还能拿回工资和佣金吗?公司老板一直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我们申请仲裁,你能帮我们拿回部分工资和佣金吗?

劳动纠纷 2022-03-06 15: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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