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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协议离婚的,共同财产只有一套商品房,一直我还的房子贷款,离婚时我把房子归他和大女儿所有,我和小女儿什么都没要空手出来的,现在还是租房住,他每个月只付300元抚养费,现在觉得我太吃亏,想重新分过财产。我是去年协议离婚的,共同财产只有一套商品房,一直我还的房子贷款,还是租房住,想重新分过财产。

离婚 2019-02-15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遇生的私生子有权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外遇生的孩子也是男方的子女,有权向男方要求抚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同居财产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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