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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律师你好,我是衡阳南岳人,早几天我在网上110投诉北京1号店(网购手机)1事,你回复1句"以后网购要验货再使用",好象商家有理我只能吃哑巴亏了,哪消费者权益从何保护?现在网购都是先签名再收货,送货员即走人。北京1号店在发货详情单上寄件人地址、姓名、电话是1片空白,没1个字。我收到货时,发现来电铃声小,我耳聋听不到,我需要的是铃声大字大的老年人手机,当天向1号店反映情况,收到退货短信后第2天把货退回并要求换来电铃声大的手机,过1星期后说寄错了是另1个老板的,并告知电话,如此往返过了半个月了。另1个老板说包装盒坏了不能退(第1次寄来就是这个样,底部破了1点并无影响)。北京1号店存在欺诈行为。(1)有意在发货详情单上不写地址姓名电话,使用户从这个老板到另1个老板,这样造成时间超过7天成不能退货的理由。(2)故意用破包装盒寄来又成不能退货的理由。第3次寄来时已过了1个多月。既不退款又不肯调换,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8-12-24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消协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1.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5.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9.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11.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12.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
    13.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14.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网站投诉  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处理各种服务事物的客服部门,各个大型网站也不例外,他们的客服部一般就是负责处理各种交易纠纷的地方。消费者切记要保存好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文件,在进行投诉或举报时可将这些文件作为证据提交。
    如果交易纠纷严重,有刑事犯罪嫌疑,消费者和各个大型购物网站也有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的义务。  网上报案  如果遇到的是网购诈骗,则更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尤其是已受骗的消费者更应该如此做,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或电话报警,请求公安部门查封诈骗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以及银行账号,不仅可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也为自己争取了减少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消协投诉  类似于普通商品,网购的商品发生交易纠纷,消费者也有向省、市消协投诉的权利。牢记维权热线是12315。与第一条相同的是,消费者也应尽量保存好购物凭证和交易协议等证据,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多在外地,所以消费者收货时要注意查看票据公章,按属地管辖原则,已购商品的纠纷必须向票据公章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当消费者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采用第四种,其他四种相对来说采取的比较广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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