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于2014年4月3日晚上八点多在ATM机旁持刀抢劫了一名孕妇(当时并不知道她是孕妇),抢得现金3000元,未伤人。事后逃后,因为是初犯(偶犯),而且抢劫成功后心理纠结想把抢得钱款还给事主,所以逃跑时车速很慢(电动车),也没发现事主在后面跟踪他并已报警,约十分钟后犯罪嫌疑人被110抓捕,当场搜得赃款并退回给了事主,现在检查院已下了批捕令,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从没有过犯罪前科,大学毕业,有正当职业(个体工商户,与人合伙开了一家装修公司),妻子已怀孕八个多月面临生产,这次抢劫是因为房贷所逼,加上妻子马上临产,房贷、医药、奶粉等费用,经济压力十分巨大,一念之差,就犯下这等错误。请教律师,像这种情况,最大程度能轻判到什么地步呢?有没有希望判缓刑呢?我担心宝宝出生后父亲不在身边,对小孩子的教育成长十分不利。这能不能成为请求法庭从轻判决的条件呢?或者还有哪里能成为获法院轻判的情形?求指点,感谢!!有正当职业(个体工商户,有没有希望判缓刑呢?能不能成为请求法庭从轻判决的条件呢?
综合法律
2019-06-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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