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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条款:承租方入住前付甲方住房保证金1000元,房租分2次付,第一次入住付半年3000元,第二次须在2014.7.12前支付,逾期不付,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且乙方须交完各项费用后,无条件搬出该房间。我的问题是:由于现在只要别人家一做饭,出租屋内的抽油烟机就漏烟,由于是公寓型的,没有隔门,在屋内有老人,根本就受不了,多次和房东协商(他之前也是知道会漏烟,没有提前告知)总以自己很忙为理由,拒绝修理与解决。所以我现在也不想再和他谈判了,我想要回保证金1000元,他不会给我,这个房子问题太多了,所以我也不想再继续住下去了,因为7月12日要交下半年房租,到时我不交,要求房东退回保证金,如果不给,他也会以合同中说的不退保证金让我搬走,这样的行为合法吗?而我就强行再租两个月将保证金用完就搬走,我的行为合法吗?(合同中没有说关于甲方的责任,但房子的抽油烟机有问题,房东就得解决吧)

合同纠纷 2018-12-23 1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不退给房租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 长期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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