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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之前也咨询过,但是感觉当时没有把事情经过讲清楚,所以在这里再咨询下,事情的全部是这样的:大概是2003年的时候房东借了邻居100000块钱,并写了欠款合同,合同上说钱借3年,每年利息10%,并以房子做抵押(房产证之类的都给邻居了),三年过去了房东就还了1000给邻居。2012年的时候,我租了房东的房子,合同上写的租期是3年。前段时间邻居拿着房东房产证跑过来说房东欠他钱没还,要我以后把房租给他,我说这个事情应该把房东叫过来三人协商解决,而他说他找不到房东(其实是他不想去找),而我打房东电话呢他说不能给。我现在到底应该把房租给谁?这种事情在法律上是不是应该三人协商一致解决?如果我不给的话,邻居是不是有权利赶我走?如果我坚持要租的话是不是有权利要求租完合同期?

离婚 2018-12-18 2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用工的,也构成劳动关系。
    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承担不同法律后果,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的工资。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老板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按规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是有法律风险的,根据不同情况,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合同欠款提指因履行合同而所产生的欠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而这里所说的未支付的价款或者报酬即可以统称为合同欠款。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向购买方交付了货物,但购买方未按合同支付货款的,这未支付的货款对购买方而言就属于合同欠款。
  •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这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
    所以存在风险。
  • 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因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否交款及交多少款并不影响其享有房产共有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
    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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