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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把体重,身高告诉客服了,他建议我买S号,买回来发现袖子短一大截,不能穿,然后我申请退款,然后他让我出邮费,我不同意,就让天猫介入,天猫一介入就是10天,最后让我提交衣服质量有问题的证据。这下好了,一下耽搁到半月多,现在卖家已过了7天为由不给退货了,明白了天猫售后跟天猫的卖家是一起欺负消费者的,太他妈的坑人!

消费者维权 2018-12-22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上述规定:
    1、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3、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交易进行中卖家不同意退货退款,请买家先不要着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若未申请退款退货,请先发起退款退货申请;若已经申请退款,请关注退款超时并及时修改退款协议避免退款关闭;
    第二步:申请客服介入,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如买卖双方未协商一致意见,买家可以在卖家拒绝协议后(虚拟:申请退款3天后,卖家拒绝协议后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要求淘宝介入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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