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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房是2011年8月竣工,与2011年12月签订的房屋质量保修协议,开始入住,2011年全小区无供暖,2012年签订供暖合同,小区开始全面供暖,今年(2013年)出现室内的暖气管道漏水(原建筑地埋暖气管道),家里暖气管道无任何改动,质量保修协议协议注明为2个采暖期。物业说过质保期不予进行维修。问题1、2个采暖期应该是以小区全面供暖算(2012年),还是以工程竣工(2011年)开始计算,是否已经过保修期限?问题2、产生的维修费用应由物业承担,还是个人承担。与2011年12月签订的房屋质量保修协议,还是以工程竣工(2011年)还是个人承担。

房产纠纷 2019-06-14 1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项目有8个方面  
    1、清洁卫生: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的巡逻值班;  
    4、公共蓄水池维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5、水电管理:对配电设备、水泵房及公共水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6、排污设备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  
    7、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搞好电梯维护、保养;  
    8、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上述八项公共性服务项目的费用构成如下: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服务项目的物资损耗补偿费(含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直接用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合理利润。  根据文件精神,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支出,是按照以上服务项目和费用构成并制定收费标准的。至于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审批,按省物价局文件中所述的条款规定执行。
  • 一般会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客户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客户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客户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5571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4)房屋业主要求买主全部承担这笔房屋维修基金。根据客户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客户,那么,客户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 房屋维修协议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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