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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父的私房即将拆迁,他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生子。我妈妈怎样可以得到更多的房产或者以后可以继承我继父的财产?分得的几套房子应该写他们夫妻的名字还是写我妈妈的名字?如果只写了我继父的名字,那么他百年去世之后我妈妈是第一继承人吗?反过来,如果只写我妈妈的名字,那么继父的女儿以后有权利分得一部分吗?如果立遗嘱的话是不是就按照遗嘱的分配方法?那么他百年去世之后我妈妈是第一继承人吗?那么继父的女儿以后有权利分得一部分吗?是不是就按照遗嘱的分配方法?

继承 2019-02-01 09: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看遗嘱是否有效,有效的,按有效遗嘱处理,无效的,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章的规定:法定继承时,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也就是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是平等享有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首先,第一顺序里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已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已经有法律效力,没有资格分房屋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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