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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年底在湖北随州一个刚成立的小县城买的商品房,五年按揭,2012年拿的钥匙装修,13年入住,可住进来才听说我们小区没有房产证,办不下来。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只有购房合同,但是购房合同上也没有注明办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有限日期,我现在该怎么办?装修什么的都花了十万了

房产纠纷 2018-12-19 1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证常见的纠纷有:
    (一)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二)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三)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四)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五)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六)楼盘被法院查封;
    (七)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八)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九)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十)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十一)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 合同效力待定:
    1、部分还迁房产权不完整,如提前购买不符合法律规定;
    2、房主人已去世,其他法定继承人如不承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追认则具有法律效力;
    3、可通过与其他继承人补充协议方式确认房屋获得具有合法性,由于原房主人已死亡,协议需公证后才能过户;
    4、手续由你负责并非手续费由你负责,请注意合同中关于税费承担的详细约定。
  •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
    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二、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四、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 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
    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是最好处理的。
    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
    然后买方再将首付款付给卖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买新房一样,房管局备案就直接写买方的名字,银行按揭也是买方自己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买方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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