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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女朋友怀孕了,我昨天带她去花都新好医院想做人流。刚进去就有前台带上去看医生,不用挂号。见了医生,我问做人流要多少钱,医生说先做B超检查,然后我交了128元做B超,可是没任何收据说明我交费时做B超的,做完后女朋友说不是做B超来的,只是随便插根管子在下体就拔了出来。跟着医生拿着检查结果叫我们进去她办公室,我咨询了了人流价格,经过她推荐说服我后最后算起来价钱就是2428元,然后叫女朋友吞了什么保宫药,去交钱时,我钱不够说今天不做了。可是她不让你走,又硬拉着我们进办公室,说可以做价钱便宜的,最后给我们一个1282元的保宫无痛可视人流方案,因为觉得这家医院程序不正规我说不做了。她说不做不行,你女朋友吞了保宫药了,现在不做会下体出血生命危险,被迫之下我只能答应了。去交钱我说钱不够,他说你现在有多少先交多少,先给你女朋友打点滴你回去拿钱,交了600后单据上写着欠680,可是没注明是什么消费,比如说人流手术费等,只是收据1280元。我回去拿钱补交了欠费,打了两个半小时点滴后,医生叫我女朋友进去病房,我以为是开始做手术了,没想到既然是给我女朋友说了她得了盆腔炎,宫颈糜烂,念珠菌等一大堆妇科病,叫我女朋友现在及时治疗才能动手术。我说没任何检查结果说明下来你怎么能说做这个做那个《医生说看都可以看得到,然后她给我电脑图看了,我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她说得很严重我就所做吧。交了钱也没然和清单。从中午到晚上十点才做完人流手术,期间不止十次要我交这钱交那钱,我说没钱了,那医生态度马上就差了,说没钱就别做了,你女朋友出了什么事不关他们的事。最后在我十几次不停得催促下他们很不耐烦地说你急什么。在手术进行时,不知插了什么东西在我女朋友下体里,又跟我女朋友说要交什么消炎费才能手术,我女朋友说没钱想叫我进来,医生不给叫我进来,最后她们说你还欠费,要补完费用才能懂手术,被逼下我女朋友把她全身这剩下150元给了医生,医生才给懂了手术。懂了手术之后,医生叫我进来看看,手术仪器还没拔出来还插在女朋友下体,医生又说有排毒要交多少钱,我说没钱了,她又说手术后配药回去吃药交药费。最后拿了药给我们,也没任何清单注明哪些药物。手术后结果也没有书面说明,也没有病历。我不仅被骗了钱,最重要的是伤害了女朋友,根本就没什么仪器做保宫无痛可视人流因为这根本不是医院,是骗人的地狱。拿了七八张单据回来,没有一张注明消费哪像医疗项目,我该如何起诉这家医院的不正当恶劣手段我问做人流要多少钱,医生不给叫我进来,医生又说有排毒要交多少钱,我不仅被骗了钱

医疗纠纷 2019-05-08 1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你可以起诉医院,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经鉴定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并确定医疗事故等级。
    就可主张赔偿。
  • 如果是医务人员过错导致误诊则可以要求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经鉴定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并确定医疗事故等级。
    就可主张赔偿。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 不能起诉医生,只能起诉医生所在的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因为医生属于职务行为。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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