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基本案情介绍:2012年3月10日,甲向乙借款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息为12%,2013年3月9日归还借款本息。但借款期限到期后,甲未归还借款本息,甲决定用其所有的房屋一套抵债,但双方签订的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自有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5平方米)卖给乙,房屋价款为33.6万元,乙一次性交付房款,甲配合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由甲承担。但实际上乙并未支付购房款,乙要求甲交房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甲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未交房,也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另外,在2012年5月21日,甲向丙借款3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息为10%,2013年5月20日归还借款本息。但借款期限到期后,甲未向丙归还借款本息,甲决定用其之前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给乙的同一套房屋抵债,但甲和丙双方签订的仍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自有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5平方米)卖给丙,房屋价款为35万元,丙一次性交付房款,甲配合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由甲承担。丙未支付购房款。丙不断催促甲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交房并将该套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甲也一直拖延不办。2013年8月,丙将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甲将房屋以买卖合同形式用以抵债的事实,判决甲在判决生效之日一个月内交房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丙的名下。2013年12月5日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2014年3月5日,乙得知甲将上述房屋抵债给丙的情况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要求:????根据上述基本案情,运用有关民法原理,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物权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论述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乙应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房产纠纷 2018-12-21 1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时,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时,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切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违约,合同就解除了。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总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对于交房条件有几种备选项: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 在我国,这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而《合同法》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所谓“意思自治”指的是,法律不干涉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标的及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一般应当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但是没有约定的,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采用合理的处置方式,如: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付款,这里的合理时间并没有绝对的限制,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如果对方已经付款,就推定付款后,就应立即采取过户行为,如果对方还没有付款,卖方可以对方没有付款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即使没有付款,就办了过户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损失,只是增加交易风险。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
    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