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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一张没有评估师签名盖章的评估表给我,叫我签名,我不同意上面的评估金额不签名,政府就在什么都没有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这是合不合法的。

拆迁补偿 2018-12-16 1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具有证据性质的结论。  必须明确,在拆迁补偿中只是作为参考,补偿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裁决。  协商完全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以评估报告为基础,是否依据评估报告完全由拆迁当事人自行决定。
    因此,可以看出,评估报告是拆迁补偿协商的参考。当协商不成时,经拆迁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作出裁决,但是,要明确,评估报告在裁决中仅为证据,没有约束力。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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