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铺面租赁的乙方当事人,开发商将铺面只租赁给我经营合同签订了3年,由于是新的市场人气很少,我们之前没有经营但是租金也是每次都交了,后来开店经营几个月,市场现在又将原来的那些空的铺面改修,现在我的铺面被刚修好的铺面完全遮挡,我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也同意解除了,但甲方说押金和保证金不能退了,选摊费还要合同到期以后才能退,我看合同上没有写明,解除合同后选摊费要合同到期才能退还,还有马上又要交租金了,我现在想尽快处理,我想咨询,我现在能让甲方退还我的选摊费吗?租赁费用条款是这样的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2000元作为摊位(铺面)押金,同时交纳合同保证金500元。2,合同期满后15日内,若乙方不续签租赁合同,并且无任何欠费和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凭押金、合同保证金、选摊(铺)费收据原件及身份证件,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违约责任条款是这样的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应交付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2.若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缴纳租金及水电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所叫的押金、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3,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合同,或者合同解除,乙方逾期不交租物给甲方的,乙方除按期补交占用期的租金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占用期租金总额的5%违约金给甲方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了,虽然是乙方提出的,乙方构成违约吗?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还有违约责任中没有规定说选摊费要在合同到期时才能退还开发商将铺面只租赁给我经营合同签订了3年,若乙方不续签租赁合同,乙方构成违约吗?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9-02-08 15: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
      ,就不算违约:(法律咨询)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免费法律咨询)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律师咨询)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
      房屋租赁合同
      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 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再通知承租人,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交纳租金,逾期不交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签合同延伸合同的效力时则自然解除合同。乙方如果有续租的意向可以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或签订新的合同,如果甲方执意不再出租,达不到新的承赁合同时,乙方则需要倒出房屋归反甲方,结清应付费用(包括约定的物业费,房屋租金等)后另寻房源建立承租合同关系。
    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给予适当的缓冲时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