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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销售部工作。2017年1-5月工资已发放,6-7月佣金未发放。现在公司已于1月至7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工资将不予支付。前提是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没有给我支付社会保险。我已经把客户信息带回来了。我能拿回薪水吗?把信息带回来是违法的吗?应该交税吗

劳动纠纷 2022-03-18 17: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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