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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我就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于2009年我再次起诉离婚,09年8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今年5月初我又再次起诉离婚,等待6月份开庭判决。不知道这次判不判离,离婚怎么这么难?我都要疯了!!??????相关事实:育有两孩,儿子18岁,女儿12岁,老婆脾气暴燥,好玩不顾家,常在外面交搭男人,喜好寻衅、闹事、打架...很泼妇,不尊敬不孝顺男方父母,现在在外地打工,她以死威协法官如判离就死。其实她的真实目的是我要出十万以上她才肯离,可我哪来这么多钱?我们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现住的房子是父母的,我一个月才一千多,?她做恶多端父母也不愿给她钱。去年因工作我和一女性走得近点,她就认定是第三者,她就常去打闹人家,就想诈骗人家的钱,人家心里恼着,跟她回了些短信唬她,意思是给她三五万块怎样。(也不知道能不能成为证据的?)她爱和我打架,关系都早已恶化,已经分居两地一年多了。怎样才能判离婚?如果法官不判离的话,我该如何起诉?请各律师、法官分析指教,等待你们的回答。感谢!

离婚 2018-12-18 1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通常情况下,开庭审理是法院会了解情况,确定是否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确定如何处理。
  • 你好,一般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大部分都会判离的,但也不是说百分百。至于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和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平均分割的,5岁以上的孩子由谁抚养就要看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
    你如果想要孩子那么就要找出你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因离婚涉及各人隐私,如果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需要再行起诉离婚,法院才会开庭审理。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则该离婚案件结束。不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如果还想离婚,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只有再行起诉离婚,法院才会依法决定开庭审理。
    虽然从夫妻双方角度讲,仍属于离婚,但从法院角度讲,这属于另一个离婚案件,不诉不理,一方起诉后,法院再依法审理本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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