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现在房屋在高速公路红线外3米,请问在拆迁范围内,

拆迁补偿 2018-12-17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城市规划的发展对土地的需要不断的增加对于被拆迁的居民和农民,则会因此得到拆迁补偿。其中,除了居民住宅拆迁补偿之外,还有商业门市也就是商铺的拆迁。那么,关于商铺拆迁补偿国家有什么规定?商铺的拆迁补偿都有哪些方式?商铺商业门市又该怎么补偿呢?楹庭拆迁律师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商铺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商铺交易平均价格,

    2、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或重新购买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3、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
  • 内容:对确定拆迁范围后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4、户籍的迁入、分户。  对象:有关职能部门  条件:经拆迁人申请,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单位,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暂停办理相关事宜。  程序: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就已审批的拆迁项目,确定拆迁范围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2、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中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1年。  
    3、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经批准,确定暂停期限。  时限:10个工作日  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令第305号)  
    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责任处室: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动迁办  收费标准及批准文号:无
  • 拆迁 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
    2、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