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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我是父母领养的,当时没有领养证,我现在2十岁,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离婚 2019-01-06 14: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 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一要依法抱养,二不再生育,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奖励。
  • 你好,领养孩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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