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游泳下水见义勇为家属要求赔偿2013年4月21日,星期天,12时10分左右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与同学一起约好了去水库烧烤游玩,加死者一共十名同学,吃完烧烤后,(其他人在岸上吃烧烤)三名同学到水边嬉戏(两位男同学一位女同学),其中两位男同学会游泳,一位男同学把另一位推下水,(因为知道他会游泳,所以就开了玩笑),被推的男同学游上岸后又被另一位不会游泳的女同学推下水去,掉水的同学刚开始还在水上(没有要溺水的表现)可能一两分钟他的脚忽然抽筋大喊救命,此时会游泳的男同学赶紧下水去救他,当时情况紧急在岸上吃烧烤的我看见他们两个都沉了下去(两人都会游泳),没有多想其他的我就跳了下去(我不会游泳但是并没有被溺水的表现因为知道浮在水面可以呼气)过了几分钟我们三人被一位岸上的同学用木棍拉上岸,此时我们得知溺水的同学他下水了(下水的四个同学他是最后一个也就是在我之后)我们三人上了岸才知道他下过水(水中也没看见他不知道他下水)于是我们大喊救命并拨打了110和119。消防队赶到后在其离岸5-6米处发现溺水同学的尸体(我们掉水的地方是离岸3-4米处)。于当晚22时40分在公安局做完笔录了解情况后跟九人家长协商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助他家各贰仟肆佰元,共计贰万壹仟陆佰元,他家的父母不再以此事找上述九名同学和家长的任何麻烦。(每家手中各有一份协议并有签字和指纹)结果第一次我们并没有说出事实真相,并没有按事实说经公安机关调查后,传唤我们第二次做了笔录(这次是按真实情况说的)第一次笔录我们都说当时他不慎跌入水库,我们三个下水去救他(本知道说谎是有错的,因为都是未成年胆小在消防队救援时我们在岸上听由岸上的围观群众让我们给人家家人找个说法就误信说了谎话)第二次公安机关做过笔录后,他的家人知道事实后一口咬定说他是被人推下水的,说是第一次笔录我们说谎,第二次笔录说的也是谎话,他家人不相信我们说的是真话,并多次到学校闹事一口咬定他是被我们推下水的,影响同学们的学习,经区公安机关多次调查后,包括(第一次笔录说谎的原因和当时的真实情况),他家得知结果后又多次到学习闹事,也不信的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学校害怕他家闹事并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助他家三万元整)现在接到法院起诉文书说是他是见义勇为要我们三家一起赔偿他家四十多万,并扭曲事实本人的意见是(他是有见义勇为的意图,出于同学关系内心非常痛苦,但是实质并没有救到人。起诉文书上写的是我和另外两位同学嬉闹掉入水中三人因不识水性而溺水。听到呼喊救命后,他下水救人因救护我们三人以致溺水死亡。对此扭曲事实污蔑,我想知道我还可以怎么做?)但是实质并没有救到人。他下水救人因救护我们三人以致溺水死亡。我想知道我还可以怎么做?
损害赔偿
2019-05-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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