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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购房,购房协议上只有一方名字,此套房属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8-12-29 06: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办结婚登记的条件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实质要件,例如结婚年龄等,《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
    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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