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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行腹腔镜下全子宫双附件切除+肠粘连松解术后18天,出现阴道流液,经膀胱镜检查后确定为膀胱瘘道,瘘口宽达0.5厘米,患者家属应该怎么办?能否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可以,在南宁有哪些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忙??能否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南宁有哪些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忙??

医疗纠纷 2019-01-30 1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医疗纠纷一般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时,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没有双方申请调解,一般在起诉前做不了事故鉴定。
    2、如果医患双方分歧大,患者方可以提起诉讼后,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3、医学会根据提供的病历等资料作出结论。如果因医院方不能提提供应该提供的资料,导致不能作出鉴定结论的,医院方也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医疗纠纷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患者证明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后,就由医院来证明自己的诊疗行为符合规定。
    4、如果对市级的鉴定不服的,可以要求省级的鉴定。
  • 医疗事故发生后一般的处理程序为: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一、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三、申请事项;
    四、事实和理由;
    五、证据材料。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   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   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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