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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学生,平时网上做兼职。11月3日向买家通过天天快递公司寄送了三罐总价值654元的合生元婴幼儿奶粉。买家收到商品后发现东西损坏了,两罐外包装严重破损,一罐里面的铁罐子直接破了,奶粉都撒了。买家拒绝签收,跟快递代理店协商,他们说先把商品寄回来,他们收到后按照原价赔偿。于是我联系买家把我的货拒签原路返回。由于正值双十一期间,物流慢,我也要签收的快递多,也没查奶粉的物流,但是一直没有收到退回的商品,知道11月19号我查物流时,显示11月15日就已经被签收了。于是我找到代理点,他们联系安宁总部,总部的回答是,退回来的商品他们一律当做是没人要的东西,都回收到总部了,意思就是据为己有了。我想这个已经有违法行为了。几经周折,把东西送到我身边,代理点说等他们再跟总部商量。我有等了十多天,没见他们联系我处理,于是我主动联系,代理点说他们不赔偿,推辞说是天天快递公司运输的,他们只是代理点,跟他们没关系。我是一名学生,600多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是我的直接经济损失,我更看不惯的是天天公司的处理态度,我的商品包装那么好,铁罐子都能弄破了,居然不赔偿。我只是一名学生,平时网上赚钱也不容易,600元就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啊,我现在应该找那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呢,还请律师们帮我解答,请帮我维权,再次感谢。

劳动纠纷 2018-12-18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因此,发生快件丢失,你可以按上述规定要求赔偿。  如果无法和解,可以申请物流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 以后邮寄东西必须要注意,尤其是贵重物品一定要要求报价。
  • 货物损失应该由物流公司赔偿,可以把物流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货运合同的双方是托运方和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负有安全把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义务,其赔偿不以保险公司先赔付为基础,也就是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物流公司也应该赔偿。 你亲戚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货运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是另一个客运合同关系。
  • 1,快递公司将委托运送的物品丢失、损毁的,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没有保险的或者保险不足以赔偿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你可以要求赔偿丢失物品的实际价值,没有保价不影响赔偿。
    只要你能证明物品的实际价值和邮寄物品的本身就可以了,材料方面需要准备邮寄物品的证明、运单、物品的发票、照片等。如果有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3,快递公司赔偿运费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无效.
  • 这类情况需要看商家有没有加入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如果有加入,买家对商品不满意,可以寄回商品,支付退回的快递费用,就可以退款了。
    卖家是肯定得同意的,因为这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基本条款,如果是因为质量等问题,退回的运费是要卖家支付的。
    如果卖家没有参加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那除非商品有质量问题,否则是不可以退货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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