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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并退还费用的,应当给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3-22 0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等
  • 首先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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