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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甘肃平凉市的,今年8月份北京七彩夕阳全国中老年活动组委会,给我们艺术团发函,邀请我们参加去韩国旅游文化交流活动,我报名并交了费用,说是合同商定9.19日启团,最近我心脏病发作,不能参加了,我9.8日给七彩夕阳组委会打电话,通知我因心脏病不能参加旅游了,提出退团并要求退费,他们找了一大堆理由推脱,我提出国家旅游法规规定,费用没有发生前可以按比例退费,何况我提前11天提出退团,应该按最高比例退费,他们在9.12日下午给了一个他们业务部的电话,可一直到今天早上才打通,对方答复;他们是中国国旅和国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这个费用不能退,他们也和我们艺术团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退团费用不能退。我认为我没有看到什么合同,他们这是利用中老年群体不懂国家相关法规,维权能力差的弱点,制定的霸王条款,我请求中国消费者协会替我讨回公道。

合同纠纷 2018-12-17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与商店发生争议后,

    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暇抽身前往消费者协会投诉时,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佳。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如季节降价、清仓处理、处理品、等外品、试销品等,以供处理投诉的消协同志参考。


    三、有些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然后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最后,消费者填写投诉表。

  •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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