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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自家的围墙的一脚被车碰倒而维修;我的邻居一家看见后来阻止我父亲;说那是他们家的地;结果在双方的争执之下对方动手打了我父亲;在动手前我母亲有过明显提示我父亲刚动手术回来;还劝对方不要动手;结果对方不听;还是拿砖块骑在我父亲身上动手砸了我父亲的头部;结果我父亲被打成重伤;还导致动手术的伤口破例;须要重新动手术;但事发过后对方一点也不想负责任;对我父亲不闻不问;还拒负医药费;请问发生这样的事对方有多大的责任;能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拿砖块骑在我父亲身上动手砸了我父亲的头部;结果我父亲被打成重伤;能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19-01-21 02: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关于被打重伤,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数额需要计算确定。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附带的民事诉讼及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范围,应理解为: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丧葬费、伤疗补偿费等,也应包括因必须的陪伴而产生的误工费、住宿费、亲属的奔丧费和所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多种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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