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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买了一栋刚开张的房子,首付已经付清了。谁知道居住权不到60年,开发商以前也没有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3-23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所有权期限问题: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们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

      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欺诈的话,可起诉解除合同
  • 因买房而产生的问题的,如果是由于合同问题,可以与开放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导致侵权的,可以向住建部么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合同或者侵权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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