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大家好!我的问题是“我的房子是二手商品房,有原房主的房产证,以及我们与原房主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协议上本因在去年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因原房主有事还没有过户,那么从法律上说,这房子是否属于我?如果政府进行拆迁的话,是我能得到拆迁款还是原房主?谢谢!我的问题是“我的房子是二手商品房,以及我们与原房主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还是原房主?

合同纠纷 2019-02-24 1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订农村房屋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是共有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地点(方位、朝向、门牌号等)、面积、类型(公房或私房)设施设备结构(木制、砖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格局、装修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3、价款。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涉及到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在签订合同中,应当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房屋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定价原则,明确房屋售价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是多少。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交纳各自应当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4、交付方式。合同中应包括出卖方交付房屋及受买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交会房屋,应明确要对房屋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税金及费用,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
    6、违约责任。合同中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等等。
    7、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合同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合同中应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时候,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房屋质量以及付款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
  • 这就是房屋不过户的风险,应当谨慎处理,否则你将财产受损失。
    从法律上讲,房屋不过户房子仍然是原来房主的,补偿拆迁补偿只能支付给房主。你现在只能让原来的房主配合,把拆迁款拿到手。
    包括拆迁协议都是拆迁人与原房主签订,赔偿款也是支付给原来的房主,然后让他再给你,如果原房主变卦你就没有办法了。
  • 房产证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