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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和他一点感情也没有了,有2个儿子,一个1岁了,一个3岁了,可是我没有抚养他的能力,我想和他离婚他不愿意,他还拿我家人来压我,我曾经和他谈过他就是不干,可是我真的不想和他过下去了,没有感情的婚姻勉强过着大家都难受,我和他谈过他就就是不听,我现在找了个我爱的也爱我的,我现在什么证件也没有,我是逃跑出来的,他在我家人面前告状,然后我家人就不让我出门简直就是软禁一样,走那里随时都有人跟到,我现在就像犯人一样被通缉,我现在跑出来在我喜欢的那个男的这里,我该怎么办才能顺利的把婚离了,请大家帮我解答,谢谢!可是我没有抚养他的能力,我想和他离婚他不愿意,我现在跑出来在我喜欢的那个男的这里

离婚 2019-02-19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因此,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是一种违法行为。
  •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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