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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六月五日我家楼下邻居向我家反映,他家屋顶漏水。物业公司前几次前来检查均未发现原因。后进行打压,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打压人员,就由物业公司找到了外来打压人员对我家管道进行了两次打压。第一次打压认定,我家地暖管道有问题,第二次打压认定我家自来水管道有问题。???后经过我自己寻找打压人员,在物业公司的监督下进行第三次打压,认定我家管道不存在问题。后经过寻找,在水盆下发现一根管子因老化而漏水,先已排除漏水问题,楼下漏水问题已解决。???我家也表态愿对楼下的墙面损失做出赔偿,但由于是多年老房子,我家只愿意对漏水点进行维修。现物业公司将我家断水断电。并要求我家必须对漏水点彻底重新进行防水处理,请问律师这是否侵犯我家的正常权益。

房产纠纷 2018-12-19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水管因产品质量漏水,如果楼上漏水下来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楼上的人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楼上的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关于楼上漏水怎么修的问题,我国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1)可以请求业委会、居委会帮忙 这种邻里之间的小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调解,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至于为此面红耳赤,邻里之间遇到自己无法协商解决的小事情,可以请求居委会帮忙。
    (2)协调不成可提起相邻权诉讼 如果调解不成,按照相关规定,受害方可以提起法律诉讼维权。 《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也有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起诉时最重要的是对漏水处的认定,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将成为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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