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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要买一套二手房,房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公证处办理委托授权于房东母亲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咨询一下她母亲的签字有效吗?会不会影响过户之类的。房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公证处办理委托授权于房东母亲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咨询一下她母亲的签字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19-05-18 2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 买二手房在什么情况需办理公证,  
    1、买卖合同公证  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根据相关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  
    2、委托公证  主要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由于手写委托书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能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由于现在二手房大多通过中介公司来交易,中介公司为方便交易,一般会要求客户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所以,不论是境外人还是本地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都会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委托公证费则因委托内容的不同而分为人民币300元至500元不等。  
    3、贷款合同公证  境外人如需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经过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中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明。贷款公证费为贷款额的
    0.3%。  
    4、赠与公证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赠与方式,即业主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赠与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将房屋赠与他人,费用会比出售房屋少。其实,在不考虑房屋价格的情况下,赠与所产生的税费比买卖产生的税费要高。赠与公证费为合同总价的2%。  
    5、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虽然现阶段,部分期房转让可以不经发展商同意进行交易,但是发展商不愿提供相关的预售合同。交易中心规定,交易双方必须提供足够的预售合同,方能交易。因此,下家必须拿上家的预售合同,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共六本以上的合同,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让手续。这种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收费为人民币300元至700元不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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