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因为到医院取鱼刺,结果医院把我的食管弄破了,?且过后百般掩藏过失,造成肺部感梁在手术后第二天才发现才发现,结果肺部感染严重,进行了开胸清污手术,被割掉了一些被污染的组织。手术后又出现静脉血栓。但医院只承认是手术并发症,不承认是 医疗事故。态度恶劣。

医疗纠纷 2018-12-19 0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首先要采取的就是这个维权手段,因为这个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医院手术不当致使你骨头里面钢钉没有取,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营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