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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借我3000元?说半个月后还5000元,给我打的借条按的手印,后来时间到了,他没钱还?让我给他延期,我就又延期一个月,说那就还7000.他重新给我打的借条按的手印,但是现在时间又到了他还是没有钱还?我应该怎么办??这个钱还能要回来么???我这样属于犯法么?给我打的借条按的手印,?这个钱还能要回来么???我这样属于犯法么?

债权债务 2019-03-16 0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抵押担保的,则借款人没有钱还款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合同,请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如果是一般担保,则只能够先到法院依法起诉借款人然后在起诉担保人,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请求还款,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将借款人一并作为被告起诉。
  • 按手印虽然有效,但如果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需要鉴定n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n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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