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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后,我付了5万英镑的定金。合同到期时,我不想买房子。1:我可以要求退还部分押金吗?2:如果我不想要押金,如果我不取消合同,对我有什么不利条件吗?

合同纠纷 2022-04-01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一下定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定金合同里都有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乙方可以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购房定金是购房者对支付购房款义务的保证,购房者不想购买房屋是对自己作出承诺的违背,则卖方有权对定金进行没收,除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可以退回定金的情况下,买方还可以通过与卖方协商的方式退回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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