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物业是否有权租用社区内的露天停车位?

房产纠纷 2022-04-01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占用业主公共区域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不能出售
  • 你好!
    《物权法》颁布后对小区的绿地、道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但对于停车位的权属进行了区分,一部分是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部分是规划到地下的地下车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基本上等同于说是属于开发商。
    综上,你所说的物业出租的地面停车位和绿化面积均为业主共有,物业擅自出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这个要看情况的,比如是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即这种车位业主需通过购买获得使用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