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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不可以问一下,女方有户籍证明,没有户口本的话能不能把户口迁到男方那边

离婚 2019-02-17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籍证明一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具体流程:
    1.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4.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5.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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