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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和国外公司签订合同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法人,所以不确定是否可以同外国企业签订合约以不确定是否可以同外国企业签订合约?

公司企业 2018-07-12 0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核心提示:申请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登记,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可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等。下面,关于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怎么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程序: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合同签订后通常就会生效,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审查合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签订时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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