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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申请贷款有个公司打电话说可以给我办,我签了电子合同今天他们说要我存六千块钱到我自己的银行卡上,说是银行要验证我的还款能力。这是真的吗?

银行 2018-12-19 0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上银行转账转错人了怎么办?只要账户名称(即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行信息有一项不符,就不会入账,会在对账后退回到汇款人转出的账户上,不会发生损失。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网上银行转账转错人了怎么办?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收款方银行如核实到您提供的账号和户名与该行系统不一致,将退回资金。因为只要账户名称(即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行信息有一项不符,就不会入账,但需提醒您,对于非我行(建设银行)原因造成的退汇,系统将无法返还手续费。
      如果恰好填错的账户上述三项都符合,转到别人账上了怎么办?   银行人士称,这种概率是非常小的,基本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实在碰巧发生时,要及时和开户行以及收款行联系进行相应处理。
      总的来说,不管你是哪家银行的网银进行网上转账,如果转错人了。只有对方的姓名与账号相符,开户行也正确才可以转账成功。您当时转出的那一刻并不是钱就马上进入对方的账户,是需要银行系统的一个信息审核。
      更多的具体做法可以在转账后发现转错的那一刻立即拨打相关银行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并注意保留着您转账的回执单或者如果是网上转账的你可拷屏打印出来作为凭证。以便日后更好地维权。
    更多网友在关注: 身份证被盗用办信用卡怎么办? 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 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为人担保。  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要求,贷款人在任何银行申请办理贷款都是可以的。
  • 你好,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的信息基本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对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处理。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且婚后房产登记于购房人名下,离婚时宜将该房屋视为购房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应视为另一方帮助购房人偿还债务,但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购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购房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实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回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回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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