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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老公是同一个城市的,户口未迁入婆家,现在给孩子落户口是跟母亲好还是跟父亲好,我想让他跟母亲落户口,现咨询一下孩子跟我落户口有妨碍吗?对以后学习生活有妨碍吗,比如上大学跟男方落户一样吗?谢谢

离婚 2018-12-28 2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人申报收养子女户口受理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收养人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人抚养能力证明;
    6、收养人医院体检证明;
    7、《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民政部门公告;
    9、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被收养人的,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与收养人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
    10、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12、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的DNA打拐比对材料。
  • 城镇户口的概念大于城市户口。城镇户口不一定在城市,农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教师等多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城镇户口。城市户口(尤其是大城市),对户口迁入都有严格的限制,即使是外地的城镇户口也不是随便迁入,有多种限制条件。
    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 离婚后户口落户的问题: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并落入父母的户口簿上。前提是父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 户口已迁入男方,离婚起诉法院管辖: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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