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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已经过世10年了,母亲想赠与给女儿,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儿子同意吗?我想请教一下?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已经过世10年了,母亲想赠与给女儿,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儿子同意吗?

房产纠纷 2019-01-30 11: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p2p借贷名字,房产抵押标是借款人以一定的抵押物(房产)作为担保物在P2P发布的借款标,抵押物经过专业评估后并在相关部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如数归还借款,否则出借人有权处理抵押物,用以偿还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抵押物包括有:房产、土地等,P2P对借贷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业务品种。
  • 拆迁后,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赠与公证,赁房管局产调证明或安置协议等手续,可以代替房产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房产证加名手续怎么办理,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房产证加名手续怎么办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办理内容如下:  
    (一)有房无贷的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向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填写夫妻房产《约定》,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费用:登记费80元/套,配图费20元/证,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贷的办理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手续费外,部分银行会收取加名手续费,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三)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  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主要流程是:  
    1、因为房屋买卖而需要更名是房产证更名的主要因素,而买卖需要先经历卖房的程序,并缴纳相关税费。  
    2、然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做委托。  注:非夫妻房产需要事先约定好份额,然后通过转让或赠与的方式来增减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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