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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受了工伤。单位提前支付医疗费用是否合理?

工伤赔偿 2022-04-16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以前的医疗费,可以自行垫付,也可以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结果认定为工伤后,之前垫付的医疗费,可以算入工伤医疗费用,享受贡桑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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