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弟弟与2017年9月份,和老板把人打伤,鼻骨骨折,肋骨9根骨折,轻伤害一级,老板未进去高血压,我弟弟是初犯,进去两个月了,现在到检察院了,赔赏20万,没谈好,最后能判实刑吗?

劳动纠纷 2018-12-19 2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公安机关伤势鉴定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理即可。经鉴定伤势为轻伤的,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案件事实、起因、证据等,依法做出判决。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轻伤根据下列情况来确定如何进行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一般打架致人骨折怎么判
    1、打人致骨折,要看对方的严重程度,一般普通的骨折没有达到最低限度的故意伤害罪的最低起行,最低起刑事可以鉴定伤残。若构成轻伤的话,是可以追加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4、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遂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