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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女人,脾气烂离婚了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后来又和那男的分开了?有个女人,脾气烂离婚了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后来又和那男的分开了,想复婚,现在看到我和她前夫在一起就心里不平衡来泼我说什么我是小三!乱骂,还叫我给她钱[流汗]!我不甘心,可和她讲不通道理,但想通过正规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她还说要到我单位闹!我和她前夫之前是认识的,他们都离婚半年了,我是后来他们离婚后才在一起!她偏偏就是要说我是小三!她很不讲理的,我觉得报警没有用,而且如果她来闹多少是会对我造成影响,如果这样,请问我可以怎么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和名誉呢??

还想请教一下,他们离婚的时候是协议离婚,那女的除了孩子不要,什么都要,车子给她了,房子没有但老的有老房子要被征用,她也想要前夫不愿意给,后来协议说他前夫(是独子)在父母那里继承的所有财产和老房子所赔的房子和财产都归他们的儿子继承不得第三人继承!那么我以后和他的孩子就什么都得不到吗?他说的到时候他爸爸妈妈的财产他不继承由我来继承,这样是不是那个女的就不能来争财产了呢?还有,协议上男方负责所有教育和养育费用,女方承担保险费用,可她根本就不去交,请问这个可以起诉她吗?

离婚 2018-12-20 1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处理。2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
  • 如果决定要离婚,建议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
    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 协议离婚后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变更孩子抚养权,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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