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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从事的政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由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提出质疑,就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7个月了。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说他们的规章制度里规定,招标代理被投诉或差评三次禁止业务,但是招标法里没有这条规定。我想知道他们有权设这样的规定的吗我公司从事的政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被投诉或差评三次禁止业务,我想知道他们有权设这样的规定的吗

综合法律 2019-06-06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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