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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司法拍卖拍得房产,实际未完成清场,导致过户后?实际上无法入住,申请法院清场多久可以完成。

合同纠纷 2018-12-18 1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归还借款,只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
    2、双方当事人又达不成以物抵债的协议。
    3、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拍卖,所得价款用手归还欠款
  • 由法院拍卖所得的房产应如何办理手续: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您好,以拍卖竟得的房屋,不属于限购政策范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房屋测绘平面图
    (5)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加盖拍卖公司公章,核对原件)
    (6)拍卖公证书或经工商部门确认备案文书
    (7)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部门相关批准意见(拍卖房屋为单位所有时需提供,司法拍卖除外) 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搜狗,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 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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