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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交了?然后法院通知去开庭没去?现在都一年多没去了?会被网上追逃吗????现在因取保候审期间传呼不到被起诉的

刑事辩护 2019-01-02 17: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开庭时是否要收监要由办案机关决定,一般是可能判处缓刑的、监外执行的不会被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法院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法律规定如下: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注: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 1.只要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劳务纠纷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④考勤记录;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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