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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撞到一辆电瓶车。开电瓶车的没有驾证。电瓶车上带的有10左右的孩子。现在开电瓶车的人我付的医疗费。电瓶车上带的人的医疗费也是我付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偿了。保险我进的全保。我开车撞到一辆电瓶车。现在开电瓶车的人我付的医疗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偿了。

保险纠纷 2019-01-19 05: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理赔过程需要注意的事情
    (1)发生事故后不得私自处理,尤其是现场,经过私自处理如果造成进一步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2)在外地出险需要找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分支进行处理,及时提交各种信息以免出现信息核实不准确造成的日后车辆保险理赔的困难。
    (3)未经过年检年审的车辆,保险公司有理由不进行赔偿。
    (4)驾车撞了自家人;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损毁;二手车保险未过户;车内物品碰伤车辆不赔等,这些情况保险公司都有理由不给予赔偿。
    我们看到了整个车辆保险理赔的过程,我们发现,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做车辆保险理赔的确是有很多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我们建议尤其是很多新车主,买完车险后还是要做足车辆保险的功课,以免不时之需。
  •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2、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它无权规定人民法院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审判工作。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规定注重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属医疗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程序规范。
    虽然也规定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而应承担的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规范不属于民事实体法规范,而属行政法律规范。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它将医疗纠纷简单地框定为医疗事故,对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差错、非医疗过失的医疗意外排除在医疗赔偿范围之外,这显然有悖于民法的公平、公正基本原则
  •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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