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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的父母出资写夫妻名字,结果四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04-22 0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且该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及孳息依法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是指,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导致的价值增长的状态,婚内或婚前,一方并未对其个人财产投入任何经历,将其处于放置状态,因其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财产价值上涨,属于自然增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五条之规定,该收益部分,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看房产证是怎么注明的,是个人还是共有
  • 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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