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是这样的,我在2016年5月29号在青州成功注册了一所公司(青州大学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是我是江苏人,因快面临实习回江苏,想注销公司。但是我当时因为种种原因只注册了营业执照,其它没有弄,那现在注销公司需要走什么流程和准备什么材料呢?

工商事务 2019-01-01 1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   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这些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   
    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   
    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6、相关的其他材料。   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   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
  •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证件材料。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章),股东会决议内同应包含: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2]。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