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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通知:××身份证号:431129199402××××××关于当事人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6050元一案,该涉案人长期非法占有银行资金,超过规定期限且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清偿义务,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4项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司法解释,以客观事实说明其案件性质,符合报案的司法要求。我部已将材料整理完毕,应银行法务部来函要求且经审核组通过,现正式启动司法程序,拟定于6月12日向深圳市公安局申请立案侦查!届时请于72小时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投案?自首,主动投案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凡拒不投案自首者,司法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缉捕归案,依法严惩。请勿自误!如有任何抗辩事由,请联系案件经办?人:15914069496温主任。是真是假?求告诉急

综合法律 2018-12-19 12: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还明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不是,办理信用卡只需要18周岁就可以申请。
    二、申请办理信用卡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2、如果没有信用卡,则要求提供本公司的财务证明你的收入状况等相关证明,要是已经拥有一张信用卡,则可以以卡办卡,方便了不少的步骤。
    3、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4、当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业务来到时,你要填写一份信用卡申请表,这张表格需要填写真实的年龄,姓名,收入状况,职位等具体情况。另外办理的过程中还需要你的身份证原件,有的银行需要你与工作人员的合影。提供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证明,加盖本公司财务章。一切信息填写完毕之后,将进入信用卡审核阶段。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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