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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因为菜地的事情,跟家族里的小爷爷与小奶奶发生争执打架,在菜地的时候跟小奶奶打起来了。之后都各自回家了,吃饭时间小爷爷跑到我家里把我妈打了,牙齿打掉了一个,眼睛也打伤了,现在眼睛里有小黑影晃来晃去,去医院看了,医生说很难治好。我也没在家里,这些都是我妈跟我说的,小爷爷打我妈的时候,有很多邻居在旁边,都有看到。这件事情过去得有两周多了,请问现在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出医药费吗?需要做些什么?另外小爷爷有过一次晚上出门不记得回家的事情,平时都很清楚。

损害赔偿 2018-12-22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需要做伤情鉴定。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3,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我的补充::40具体涉嫌的罪名以及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
  • 与他人大家打架斗殴而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由侵权人也就是造成伤害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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